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指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作为生态文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生态保护权责、调动各方参与生态保护积极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
多年来,民革组织和党员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方面多次开展调研,积极建言献策。

民革中央

2018年全国两会
就环渤海水域治理,建议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2018年3月,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民革中央向大会提交了题为《环渤海水域治理与保护刻不容缓》的大会发言。在发言中,民革中央建议设立长效生态补偿机制。以生态补偿机制为抓手,加快生态保护补偿效益评估、生态服务价值评估、生态损害鉴定评估机构和能力建设,逐步拓展跨地区、跨流域、上下游、近远海相衔接的生态补偿。

2018年召开中山议政会
聚焦“三江源”生态补偿
2018年9月,民革中央召开第四次中山议政会——建立三江源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座谈会。张伯军指出,要把三江源控制污染和生态修复建设一起纳入三江源生态补偿长效机制中去。同时,在建立三江源生态补偿长效机制中要形成科学体系,在资金整合、考核机制和技术指导等方面进行改进,打造出一个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的试验区。
座谈会上专家们表示,建立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将建立长江、黄河、澜沧江流域协同保护三江源生态环境共建共享机制作为深化改革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草原奖补、公益林补偿等政策措施;将青海纳入长江经济带范畴,以水资源补偿为重点,不断加大中央财政转移支持力度,形成长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完善全流域协作联动机制,实现生态保护和民生改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共赢。

2019年全国两会
建议设立三江源国家级生态补偿试验区
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民革中央和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交了题为《完善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推进三江源生态保护工作》的发言,建议设立三江源国家级生态补偿试验区,探索政府购买服务、设立公益性保护基金、水权交易、碳汇交易、生态税等多渠道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设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通过挂职、研企合作、定向培养等多元模式强化科技人才保障,丰富生态保护和修复的“人才库”和“技术包”。

2021年全国两会
就完善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议加快构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2021年全国两会,民革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完善我国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提案》。民革中央在提案中指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总体要求,必须加快建立完善我国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体制机制,发挥自然资源制度政策在促进生态产品供给和价值实现中的导向作用。
为此,民革中央在提案中建议,应加快构建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基于生态产品供给和生态保护成效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明确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流域生态补偿、自然资源要素生态补偿等方式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政策。
部分民革党员

民革安徽省委会主委夏涛:
建立健全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夏涛提交了《关于建立健全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议》,他提出要建立健全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亟待解决“补给谁”“怎么补”“补多少”“谁来补”等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夏涛建议,要明确湿地补偿对象、制定科学补偿标准、推动补偿机制运行、拓宽补偿资金来源。在补偿标准方面,夏涛认为,要随着市场价格和生态保护费用的变化适时调整,确保补偿方补得起、被补偿方所获资金也够用。

民革贵州省委会主委王世杰:
健全生态补偿长效机制
在2016年全国两会上,王世杰建议健全生态补偿长效机制。王世杰表示,我国的生态补偿工作仍面临着生态补偿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尚未建立起科学的补偿标准体系和长效的资金保障制度等问题,导致生态补偿整体推进缓慢。因此他建议,要加快出台生态补偿政策法规,通过完善政策和立法,建立健全生态补偿长效机制。切实加大生态补偿投入力度,建议中央财政在均衡性转移支付中,考虑不同区域生态功能因素和支出成本差异,通过提高转移支付系数等方式,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特别是中西部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此外,国家还应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标准体系,根据各领域、不同类型地区的特点,完善测算方法,分别制定生态补偿标准,并逐步加大补偿力度。

民革青海省委会主委刘同德:
建立三江流域省份协同保护三江源生态环境共建共享机制
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刘同德提交书面发言,建议建立三江流域省份协同保护三江源生态环境共建共享机制。刘同德建议,制定行动计划,将三江流域协同保护三江源共建共享机制作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纳入国家战略加以推进。构建协同机制,从设立流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构、搭建流域生态环境监管一体化平台、健全流域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标准等方面入手,建立流域联防共治机制,构建起横向生态补偿、科技交流、人才交流、文化教育协作、旅游商贸、市场补给、协同治理投入等长效运行机制,完善对口支援机制,协同加强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培育绿色发展新动能。

民革青海省委会原主委马志伟:
二十年持续关注“三江源”生态补偿
2002年,民革青海省委会提出了《关于建立“三江源”环境保护及补偿机制的建议》,在民革全国参政议政成果汇报会上做了交流发言;2003年,马志伟向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交了《面对环境日益恶化的“三江源”》的大会发言,以及《关于加强“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补偿机制的建议》等提案,三江源生态保护引起社会各界关注。2016年,在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马志伟提出建议,要建立完整的三江源生态补偿机制,将三江源地区列为全国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示范区,通过立法构建生态补偿法律机制,并建立完整的生态补偿机制。2020年,马志伟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建议,要加大黄河源头生态保护力度,确保一江清水永续东流,马志伟建议制定出台国家《生态效益补偿法》,确保生态价值依法转化为生态保护修复的经济实力,全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来源:团结报团结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