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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读本】(五)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党的民族工作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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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组织编写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读本》(以下简称《读本》)一书,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在全国发行。《读本》的出版,有利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全面、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推动新时代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汇聚磅礴伟力。


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党的民族工作主线


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高度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谋篇布局,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开辟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新境界,全面巩固和深化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良好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高度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谋划和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民族工作也呈现出一些阶段性特征。民族地区发展迈上新台阶,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相对突出;各民族人口大流动大融居趋势不断增强,如何顺应形势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仍需加强探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不断巩固,但局部地区反分裂形势依然严峻,国际势力干扰破坏我国民族团结的风险不容小觑。这些都决定了新时代处理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

做好民族工作,事关祖国统一和边疆巩固,事关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要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谋划和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最大限度凝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


把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把推动各民族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共同奋斗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重要任务,促进各民族紧跟时代步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十分关心和支持民族地区的发展。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强调,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2020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宁夏考察时强调,脱贫、全面小康、现代化,一个民族也不能少。在党中央坚强领导和各族群众不懈奋斗下,民族地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升。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和贵州、云南、青海三个省3121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民族自治地方420个贫困县全部摘帽,28个人口较少民族全部整族脱贫。56个民族共同迈进全面小康,正意气风发地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同时也要看到,由于历史、自然等原因,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基础相对较弱,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市场发育程度相对较低;社会事业欠账较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向高质量发展转型任务艰巨。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一个民族都不能少。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不同地区发展水平还存在一定差距,不可能齐头并进、整齐划一。要科学定位民族地区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中担负的使命任务,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支持民族地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加大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支持力度,优化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不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支持民族地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农牧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牧民富裕富足。完善沿边开发开放政策体系,深入推进新时代兴边富民行动,努力实现边民富、边关美、边境稳、边防固。民族地区要立足资源禀赋、发展条件、比较优势等实际,找准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切入点和发力点。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式现代化,是56个民族作为一个整体实现的共同发展进步,是亘古未有的伟大事业。我们要大力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凝聚磅礴力量;要全面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让各族人民共享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伟大荣光。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要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推动各民族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大原创性论断。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提出要“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提出“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17年10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正式写入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强调:“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2021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新疆、广西考察时指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都要紧紧围绕、毫不偏离这条主线”,“无论是出台法律法规还是政策措施,都要着眼于强化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2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是我们党坚持‘两个结合’、着眼‘两个大局’,深刻总结国内外民族工作经验教训,深刻洞察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趋势,取得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成果。”202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上进一步指出:“民族地区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到发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维护各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只有铸牢这一意识,构建起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坚固思想长城,各民族共同维护好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才能有效抵御各种极端、分裂思想的渗透颠覆,才能不断实现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民族根本利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只有铸牢这一意识,才能有效应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过程中民族领域可能发生的风险挑战,才能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重要思想保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必然要求。只有铸牢这一意识,才能增进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自觉认同,夯实我国民族关系发展的思想基础,推动中华民族成为认同度更高、凝聚力更强的命运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党的民族工作开创新局面的必然要求。只有顺应时代变化,按照增进共同性的方向改进民族工作,做到共同性和差异性的辩证统一、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有机结合,才能把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做好做细做扎实。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党的民族工作创新发展,必须坚持正确的、调整过时的,更好保障各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正确把握共同性和差异性的关系,坚持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的民族工作重要原则。正确把握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各民族意识的关系,引导各民族始终把中华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本民族意识要服从和服务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同时要在实现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整体利益进程中实现好各民族具体利益。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都不利于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正确把握中华文化与各民族文化的关系,充分认识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华文化是主干,各民族文化是枝叶,根深干壮才能枝繁叶茂,在增强对中华文化认同的基础上推动各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创新。正确把握物质和精神的关系,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让中华民族共同体牢不可破。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论是民族地区还是其他省市都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各地区各部门都要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一件大事,有形、有感、有效贯穿到民族工作全过程各领域,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成效,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有自身独特的历史,解析中华民族的历史,就不能套用西方那一套民族理论”,“必须坚持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是我国的一个鲜明特征。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提出了“四个共同”的中华民族历史观。我们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数千年来,各族先民胼手胝足、披荆斩棘,共同开发了祖国的锦绣河山。今天,我们960多万平方公里的国土富饶辽阔,这是各族先民留给我们的神圣故土,也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发展的美丽家园。我们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早在先秦时期,我国就逐渐形成了以炎黄华夏为凝聚核心、“五方之民”共天下的交融格局。秦朝“书同文,车同轨,量同衡,行同伦”,开启了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发展的历程。此后,无论哪个民族入主中原,都以实现“大一统”为己任,都以中华文化的正统自居。我们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中华文化之所以精彩纷呈、博大精深,就在于兼收并蓄的包容特性,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各民族文化交相辉映,中华文化历久弥新,这是今天我们强大文化自信的根源。我们伟大的民族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在历史长河中,农耕文明、草原文明、海洋文明源源不断注入中华民族的特质和禀赋,共同熔铸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近代以后,面对亡国灭种的空前危机,各族人民共御外侮、同赴国难,共同书写了中华民族艰苦卓绝、气壮山河的伟大史诗。在百年抗争中,各族人民血流到了一起、心聚在了一起,共同体意识空前增强,中华民族实现了从自在到自觉的伟大转变。可以说,一部中国史,就是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202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进一步提出“五个共同”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强调“我国各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了辉煌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

正确的中华民族历史观,科学回答了中华民族从哪里来、向哪里去的时代之问,为我们准确认识把握统一多民族国家和中华民族形成发展明确了立场和路径。我们必须坚持这一历史观,从中华民族共同体的高度把握历史叙述权和话语权,遵循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科学揭示中华民族形成和发展的道理、学理、哲理,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准确认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准确认识中华民族历史的发展脉络,准确认识中华民族取得的灿烂成就和对人类文明的重大贡献,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保证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民族平等是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是我国民族理论的基石。我们党始终坚持民族平等原则,早在党的二大就提出基于民族平等原则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主张。新中国成立以后,将民族平等作为一项基本原则载入宪法,此后历次修订宪法都不断重申和完善这一原则,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在我国,民族平等成为整个国家、整个中华民族的共同意志。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历史长短、经济发展水平高低,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是否相同,政治地位一律平等;各民族不仅在政治上平等,而且在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所有领域平等;各民族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平等享有权利,平等履行义务。

在平等地享有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方面,各民族以平等的地位参与国家事务和地方事务的管理。宪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方面,任何公民既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又一律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公民的合法权益一律受到平等的保护,对违法行为和任何人犯罪都依法予以追究,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要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对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的犯罪分子,对搞民族分裂和暴恐活动的犯罪分子,不论什么民族出身、信仰哪种宗教,都要坚决依法打击。


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几千年来,中华民族始终具有“六合同风,九州共贯”“天下大同”的理念,把大一统看作是“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义”。各民族之所以团结融合,多元之所以聚为一体,源自各民族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源自中华民族追求团结统一的内生动力。中华民族处于最孱弱的时期也没有分崩离析,靠的就是国土不可分、民族不可散、文明不可断的理念。

新中国成立后,各族人民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平等团结进步。在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团结交融的生动故事数不胜数,“十万大军拓新疆”“八千湘女上天山”“三千孤儿入内蒙”等事迹感人至深。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广泛拓展,全社会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氛围愈发浓厚,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同时也要看到,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影响民族关系的因素日益复杂。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建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搞好社会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化主题内涵,创新方法载体,扩大社会参与,推动创建工作提质增效。及时妥善解决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坚决反对一切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行。拓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网络空间,充分利用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传播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让互联网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最大增量。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支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们党经过长期探索、反复比较,依据国情、顺应民意作出的正确抉择,是我们党的伟大创举。民族区域自治写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新中国第一部宪法。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目前,我国已经成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此外,还成立了近千个民族乡,作为民族区域自治的重要补充。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这是我们党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我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充分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在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在加强民族平等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具有强大生命力。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一个重要制度保障。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把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摆在重要位置。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根本目的是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所有民族自治地方都是党领导下的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方,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拥有的地方。民族区域自治要以有利于巩固国家统一、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有利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为着力点,切实做到统一与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在确保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的基础上,依法保障民族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支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因地制宜科学谋划民族地区发展,不断缩小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以及民族地区之间的发展差距。着眼民族自治地方各民族的共同发展,确保各族公民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享受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平等参与各项事务,使发展成果公平惠及各族群众。


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使各民族人心归聚、精神相依,形成人心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精神纽带”,“必须顺应中华民族从历史走向未来、从传统走向现代、从多元凝聚为一体的发展大趋势,深刻理解把握中华文明的突出特性,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坚实的精神和文化基础”。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关键是增强中华文化认同。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的认同,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中华文化既包括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中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包括在党和人民伟大斗争中孕育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中华文化是各民族优秀文化的集大成,各民族文化既不能自外于中华文化,也不能将中华文化等同于汉文化。没有先进文化的积极引领,没有人民精神世界的极大丰富,没有民族精神力量的不断增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可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担负起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的新使命。始终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继承和发扬党领导人民在各个历史时期奋斗中形成的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宣传教育,用共同理想信念凝心铸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统领和指导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体系建设,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重大基础性问题研究,着力解决我国民族学研究中存在的被西方民族理论思想和话语体系所左右的问题,加快形成中国自主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史料体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把爱我中华的种子深埋在每个孩子的心灵深处,针对不同的青少年群体,分层次、有重点地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使各族青少年充分认识到中华民族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大家庭,教育引导各族青少年旗帜鲜明地反对分裂,坚决维护祖国统一。融汇多方面元素,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发展各民族文化,把尊重、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传承、建设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去粗取精、推陈出新,努力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加强现代文明教育,深入实施文明创建、公民道德建设、时代新人培育等工程,引导各族群众在思想观念、精神情趣、生活方式上向现代化迈进。在民族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面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开展教师教学能力培训,确保各民族青少年掌握和使用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

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积极主动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中华民族的历史,大力宣传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大力宣传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大力宣传中华民族同世界各国人民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美好愿景。创新涉民族宣传的传播方式,丰富传播内容,拓宽传播渠道,讲清楚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各民族共同发展进步的可靠保障,讲清楚中华民族是具有强大认同度和凝聚力的命运共同体,讲清楚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所具有的明显优越性。


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交往交流交融,是增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必由之路。中华民族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铸就,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必将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实现”,“必须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历史长河中,各民族在历经迁徙、贸易、婚嫁,甚至矛盾冲突、碰撞对立过程中,交往范围不断扩大,交融程度不断加深,推动着中华民族共同体不断发展壮大。从秦汉到隋唐,再到元明清,这三次统一每一次都比上次范围更广、力度更强、吸纳的民族更多,推动着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形成、发展和壮大。近代以后,在救亡图存的伟大斗争中,各族人民同仇敌忾、共御外侮,最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推翻了“三座大山”,共同缔造了新中国,开辟了中华民族发展的新纪元。在这一进程中,各民族在历史上形成的不可分离的关系更加牢固,各民族福祸与共、休戚相关的命运共同体特征更加凸显,各族人民作为中国历史主人的责任感进一步激发和增强。

新中国成立后,确立和巩固了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各民族深化交往交流交融奠定了基础、创造了条件。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我国进入了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活跃期,各民族在经济社会生活各领域交往交流交融更为频繁广泛,各民族在社会生活中紧密联系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我国大散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民族人口分布格局不断深化,呈现出大流动、大融居的新特点。如今,随着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发展,随着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加深,各民族在相互学习、相互影响、相互帮助、相互借鉴中共同因素不断增加,这有利于加强民族团结、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有序推进民族地区和东中部地区各族群众跨区域双向流动,支持少数民族群众到东中部地区务工经商、求学就业、安居定居,鼓励引导东中部地区群众到民族地区特别是边疆地区投资兴业、工作生活。充分考虑不同民族、不同地区的实际,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创造更加完善的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环境条件,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调整完善学校结构布局,积极营造有利于各族学生共同学习生活的环境氛围。在大力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同时,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学习和使用,鼓励民族地区汉族干部学习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促进各民族语言相通、心灵相通。充分发挥城市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重要平台作用,完善各民族融入城市的政策举措、制度保障和表彰激励机制。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纳入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帮助解决就业落户、社会保障、就医就学、租房租赁等问题,合理照顾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坚决反对和纠正针对特定地区特定民族成员的歧视性做法。


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依法治理民族事务。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发挥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就将“民族政策”单列成章。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形式,确定了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各民族共同繁荣为主要内容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基本框架,并在历次修订中不断予以强调和完善,为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提供了宪法基础。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在全面总结新中国民族工作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行了全面规定,奠定了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重要基础。经过70余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初步建立并不断完善了以宪法为根本、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

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要树立法治思维,确保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一般性社会事务工作简单归结为民族工作,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民事和刑事问题简单归结为民族问题,不能把发生在民族地区的一般矛盾纠纷简单归结为民族矛盾。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案事件,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将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依托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将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加强对广大干部进行民族工作法律法规培训,切实增强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


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教育引导各民族继承和发扬爱国主义传统,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各族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显著增多。维护好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前所未有。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各族人民的最高利益之所系,是国家富强、民族兴盛、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之所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必须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提高发现风险、防范风险、驾驭风险的能力和本领,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严密防范和有效应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深入做好风险排查预警工作,着力防范各类风险挑战内外联动、累积叠加,构筑防范风险的铜墙铁壁。勇于发声亮剑,激浊扬清,积极稳妥处理涉民族因素的意识形态问题,持续肃清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思想流毒,坚决守住意识形态阵地。坚持科学统筹,始终把国家安全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中来把握,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维护国家安全合力。加强国际反恐合作,做好重点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海外少数民族华侨华人群体等的工作,不断加强中华儿女大团结。


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提升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民族工作能不能做好,最根本的一条是党的领导是不是坚强有力。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保证,是维护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根本保证。历史充分证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

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各级党委要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摆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统筹谋划,不断提升解决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完善党领导民族工作的体制机制。各级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党的领导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格局。完善党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民族工作的体制机制,完善党委统战部领导民族工作部门的体制机制,完善民委委员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大力支持民族工作部门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民族地区和民族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努力建设一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民族地区干部队伍。更加重视、关心、爱护在条件艰苦地区工作的一线干部,吸引更多优秀人才。重视培养和用好少数民族干部,对政治过硬、敢于担当的优秀少数民族干部要充分信任、委以重任。加强民族地区基层政权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到基层有人懂、民族工作在基层有人抓。做好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带领群众致富、维护社会稳定、守卫边疆领土、开展反分裂斗争等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系统阐述了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为做好新时代新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坚持从战略上审视和谋划新疆工作,坚持把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以凝聚人心为根本,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紧贴民生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加强党对新疆工作的领导。实践证明,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完全正确,必须长期坚持。全党要把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上下功夫,确保新疆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新疆在国家全局中的战略定位,扭住工作总目标,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美丽新疆。

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推动事关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保持新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长期稳定,推动维稳工作法治化、常态化。深入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大力实施文化润疆工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坚持新疆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实现宗教健康发展。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深刻认识发展和稳定、发展和民生、发展和人心的紧密联系,推动发展成果惠及民生、凝聚人心。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开展涉疆对外宣传,完善“请进来”工作,讲好中国新疆故事。对口援疆是国家战略,要坚持全面援疆、精准援疆、长期援疆,真正把援疆工作打造成推动发展的工程、民族团结的工程、凝聚人心的工程。持续深化兵团改革,加强维稳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兵团的组织优势和动员能力,更好发挥特殊作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抓好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

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站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高度,深刻分析新时代西藏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全面部署推进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提出并系统阐释了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为做好新时代西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以“十个必须”系统概括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发生深刻变化,我们党深化对西藏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总结党领导人民治藏稳藏兴藏的成功经验,形成了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做好西藏工作,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坚持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战略思想,必须把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作为西藏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必须坚持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必须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必须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必须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必须坚持生态保护第一,必须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是做好西藏工作的根本遵循,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落实。

明确新时代西藏工作的“四件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抓好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关于稳定,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反分裂斗争;深入排查各种风险隐患,坚决把影响稳定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维护西藏和谐稳定的局面。关于发展,要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以优化发展格局为切入点,以要素和设施建设为支撑,以制度机制为保障,统筹谋划、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关于生态,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世界负责的态度,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守护好高原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把青藏高原打造成为全国乃至国际生态文明高地。关于强边,要加强边境基础设施建设,采取特殊支持政策,帮助边境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后顾之忧,鼓励各族群众扎根边陲、守护国土、建设家乡。


(内容来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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