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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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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通过制度创新、机制优化、手段更新等方式,推进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安排更加科学、规范、高效,提升运用国家制度管理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


民警为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的流动人口子女开展安全教育。来源:鹿城区委宣传部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事务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对民族事务治理作出部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总结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2021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必须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制度机制,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2024年召开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强调,“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

在法治层面,我国不断健全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体制机制,目前已基本形成以宪法为根本,以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包括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涉及民族事务的规定,以及民族自治地方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夯实了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的基础,我国民族事务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水平不断提高。自2014年《海北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已陆续出台27部地方性民族团结进步专门法规。如,内蒙古、青海、宁夏、四川、贵州等省区先后出台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新疆、西藏出台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广东省出台了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条例。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出台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经济补助、环境优化、完善设施等措施,逐步推动构建各民族互嵌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浙江金华市制订发布了社区民族工作标准,将民族事务治理规范为可操作的标准,纳入到基层部门的日常管理。云南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出台民族团结誓词碑文化保护传承条例,以法治方式守护民族团结根脉。这些地方性法规的出台,提高了民族事务治理的法治化水平,为各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推动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2023年12月13日,伊犁州人大常委会召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施行。


在实践层面,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不断适应新的形势变化,优化民族事务治理的工作方式,完善管理机制,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如,浙江省开展“一小时和融圈”培育建设,以县域为单位,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多的乡镇(街道)为基础,通过培育各种类型的“之江同心·石榴红”阵地,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红色基因传承活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沉浸式体验等相结合,以有形有感的载体、精细化的服务、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各民族进得来、留得住、融得进、过得好。


杭州市“之江同心·石榴红”南星有意思石榴红驿站举办研学活动。


同时还要看到,当前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不同层面、不同地区、不同程度存在有待改进的情况。如,随着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出了新要求,而当前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匹配的情况,有些条文内容已滞后于时代发展需要;民族事务治理的协调机制、监督机制和评估机制不健全,存在协调不力、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在信息化时代,民族事务治理的技术应用还相对滞后,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的应用还不充分;民族事务治理的理论研究队伍、实践人才队伍需进一步壮大;在实践中,有的地方在进城流动人口管理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有的地方公共服务建设相对滞后,有的地方民族事务治理同社会综合治理存在“脱节”现象等。

针对存在的情况,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部署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通过制度创新、机制优化、技术应用等,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实施。要更多根据特定地区、特殊问题、特别事项制定实施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要提升治理理念的现代化、治理体系的科学化、治理能力的专业化和治理手段的智能化水平,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明确政府各部门关于民族事务的职责分工,构建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机制,实现政策资源的整合与优化配置,加强对各族群众的管理和公共服务供给,提高民族事务治理的系统性、协同性和可持续性。通过专业化培训、人才引进等方式,提升民族事务治理队伍的综合素质。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提升民族事务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自觉按法律办事,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快构建共享服务体系,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各族群众都能公平地从治理成果中享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国家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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