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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在民主政治中的“建设者”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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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社会阶层不仅对经济发展发挥了“建设者”的作用,对民主政治的发展也起着“建设者”的贡献,是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不可或缺的力量。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富有创新精神和创造活力,专业优势突出,关注社会问题,热心公益事业,能够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首先,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力量,中国的中间阶层近来逐步表现出一种强烈的公共精神。新的社会阶层大多受过良好教育,具备一定的现代政治知识和技术,在参与过程中尤其在基层民主实践中,能够普及和推介民主知识和民主实践中所必备的操作技术。另外,新的社会阶层在各自的职业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具有一定的研究分析能力。他们又处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沿,视角比较广阔,借助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通道,他们能够在各层面围绕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和基层民主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提供一定的信息,提出较有见地的政策意见。其次,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面对矛盾倾向于诉诸法律,具有强烈的法治意识,而且其中有不少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士。在参与民主实践中,他们非常注重组织和制度安排,关注程序和规则的建设。因此,在全过程人民民主过程中,他们对“人民主权”实现的制度路径和程序安排常有建设性的意见,为国家治理现代化贡献智慧。再次,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中大部分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又具有民主精神。民主精神必然包含着对不同观点的宽容态度。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是自觉地把个人命运与国家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从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层面去思考问题。同时,他们对政治体系的拥护是坚定的,并对促进政治认同起积极作用。因为,从自身情况出发,他们处于社会各阶层的中位,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平衡各阶层的政治要求,从而造就一个良好的社会政治认同态。

新的社会阶层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一支蓬勃发展、充满创新活力的积极力量,是社会政治发展的结构性力量。但新的社会阶层中的不少人个性比较张扬,如果缺乏组织,就会出现“系统性故障”。如何把“最大变量”转变为“最大正能量”?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要组织和引导新的社会阶层更好地参与其中,发挥其建设者的作用。第一,充分发挥现有组织载体的吸纳作用,吸纳一些政治素质好,并能起示范作用的人士进入人大、政协等各级组织,使他们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中不同层级的民主过程中的程序和规则,并在参与中开拓视野、提高站位、贡献智慧。发挥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和统战社团的作用,在创新和完善活动方式中,拓宽团结联系渠道,增加其政治参与的认同感。第二,充分搭建各类平台载体,探索建立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组织,如新联会、网联会等,加强对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自组织”的关注和引导,拓宽全过程人民民主多维渠道,架起党和政府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系沟通的桥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广泛参与到不同类别的协商议事中,行使民主协商的民主权利,真切感受“民主在身边”,从而能够更好地发挥他们在推动政治发展、社会治理创新等方面的能动作用。第三,推进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虚拟社区空间的民主建设。互联网快速发展中,网民大量产生并在网上表达意见。“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网上”有一定的合理性。网络大V活跃在网上,有“风动网民”的能量。所以,我们要顺应形势的变化,创新互联网形态下的联系交友形式,创建适应互联网时代表达意见、反映诉求的模式。组织引导网络人士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反映民声,并鼓励他们正面发声,充分发挥他们的流量优势和影响力,在提高网民的政治认同和凝聚共识中有所作为,使这个“社会传导器”积极发挥正面作用。

杨爱珍王俊华(本文摘自《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原标题为《政治学视角中关于新的社会阶层的分析》,作者杨爱珍系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王俊华系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副教授)


(来源:《中国新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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