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印发的《黔东南州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抢抓新国发2号文件、省委省政府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支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等重大政策机遇,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民族工作,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围绕“六个模范”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州,助推黔东南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教育的模范
《实施方案》提出,黔东南州以教育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教育的模范。
全体系教育。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社会教育体系,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培训计划,提升广大党员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全方位宣传。利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举办形式多样的专题活动,深入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宣讲。同时,通过举办演讲比赛、文体活动等方式,增加民族团结进步理念要素,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宣传模式,推动“互联网+民族团结”格局形成,用好各级主流媒体、网站等平台,建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主阵地。
强基地建设。深入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培训基地、研究基地建设,积极推动“省部共建凯里学院”。建立一批富含地方特色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活态”教育基地,积极探索社会教育新模式,把景区建成文旅融合发展的胜景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典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凝聚成为更为紧密的中华民族共同体。
打造新时代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模范
《实施方案》提出,黔东南州以发展凝聚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造新时代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模范。
建设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样板区。把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作为最基本要求,把促进农民加快增收作为最紧迫工作,把大力发展产业和促进稳岗就业作为最有效办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高质量推进新型工业化。结合黔东南州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平台优势及发展基础,重点发展矿产资源精深加工、大健康医药等5大主导产业,以及新能源材料、民族民间工艺品等N个特色产业,构建“5+N”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力争建成炉碧、台江两个100亿级园区。
高质量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推动凯里都市圈发展,构建“镇三岑+施天”城镇组群,加快黔东片区五县协同抱团发展。全力推动“黎从榕”打造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建设,带动锦屏特色化发展的“黎从榕锦”黔边城市带。
高质量推进农业现代化。坚持规模化、组织化、市场化发展道路,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围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持续推进“一县一业”。建成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提升“苗侗山珍”品牌影响力。
高质量推进旅游产业化。以建设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为载体,深入实施旅游“四大行动”,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加快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乡村旅游示范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
以招商引资引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把招商引资引智作为“一把手工程”,围绕主导产业抓招商抓项目,注重招引龙头企业、标志性和引领性企业,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开辟绿色服务通道,推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开发利用独特的农耕文化,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机制,着力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双向转换通道。
打造凝聚人心、砥砺奋进强大精神纽带的模范
《实施方案》提出,黔东南州以文化浸润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造凝聚人心、砥砺奋进强大精神纽带的模范。
弘扬中华民族伟大精神。在各族群众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用好民族文化和红色文化教育资源,推进历史文化教育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相融合,引导各民族坚定“五个认同”。
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领。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进一步激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机与活力。将中华文化传承与中国传统节日、民族节庆活动相结合,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
创新民族文化发展路径。抓好节庆文化、民族医药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鼓励发展对外文化贸易。依托丰富多彩的银饰、刺绣等文化传承,促进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质升级一批精品文化产业园区,打造全省重要的民族工艺品加工基地和交易平台。扶持壮大民贸民品企业,提升“黔系列”民族文化品牌,打造产业集群。传承创新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打造一批名医堂、苗侗医馆,壮大康养产业,推动苗侗医药进入国家药典。
打造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模范
《实施方案》指出,黔东南州以创建引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造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模范。
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完善创建工作测评体系和考核办法,优化创建评选评估机制,并实行动态管理。以创建“八进”为基础,挖掘培育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以“六个一批”为抓手,建立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基地、教育基地、研究基地、示范样板。每年创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推进创建工作全覆盖。
注重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引领。加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力度,力争在“十四五”时期,黔东南州80%以上的县(市)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召开黔东南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州”工作表扬大会,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表扬,推动该州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探索建设全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贵州样板。各级各部门按照国家民委关于支持台江县建设全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的要求抓好落实。支持台江县建设中华民族主题公园和体验馆等沉浸式、互动式、体验式项目。支持台江县依托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推出一批文化精品,培育共建动能。
打造各民族交融互嵌的模范
《实施方案》提出,黔东南州以“三交”增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造各民族交融互嵌的模范。
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大力实施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行动,持续开展“推普兴乡”行动,科学保护各民族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各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
全面推进“三项计划”。实施各族青少年交流计划,加强民族地区和沿海地区等地青少年的交往交流交融。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计划,推进各民族跨区域双向流动和融合。实施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不断增强“五个认同”。
搭建各民族全方位互嵌式发展平台。打造一批城市民族工作示范社区,夯实跨区域协作平台,推动“组团式”帮扶工作向纵深推进,抢抓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帮扶机遇,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建设一批民族团结食堂示范点。
创新推动“三项行动”。实施民族节日共庆交融行动,促进各民族在轻松、欢乐、和谐的节日气氛中实现全民共庆。实施民族体育共享交融行动,实现全民共享。实施民族村寨共居交融行动,增进沟通了解,积极推动构建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共享的社会环境。
打造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的模范
《实施方案》提出,黔东南州以法治保障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造民族事务治理现代化的模范。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一法两规定”,依法行使自治权,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健全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差别化区域支持政策,保障各民族平等共享基本公共服务。落实民族乡公用设施项目建设与建制镇享受同等待遇权利。
提高防范化解处置风险能力。将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依托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治理体系,有效化解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夯实民族团结和睦基础。
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以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推进“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治理机制,积极探索“民族自治+全民共治”治理模式,因地制宜推广“民歌调解”、合约管理等矛盾调解典型经验,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实施方案》要求,要加强保障措施的落实,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经费保障,强化督促检查,高质量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州建设。
(来源:贵州民族报)